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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项新技术旨在让数字版权管理成为原始知识产权的倡导者

武兰网络

数字权利管理起源于万维网和数字媒体的发展。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和随后的几十年里,DRM似乎从未领先于加密和许可的替代方案。但在20年来定义和重新定义数字权利——同时试图保护它们——之后,很明显,数字权利管理并没有放松,而是促进了一些非常全面的战略。

什么是DRM?

DRM的基本思想是许可数字内容的消费者应该对他们被授权访问的媒体具有有限的权利和控制。技术本身也是不断发展的,因为它一直在用自己的热情试图抵制它。它以各种方式运作,并采用不同的方法来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

DRM的早期版本在音乐行业很常见,因为数字音频压缩和文件共享是在21世纪初发展起来的。一些光盘甚至已经发行。如果用户试图撕毁或非法复制他们的数据,他们通常会冻结其他程序或以其他方式破坏计算机性能,并以某种方式进行抵抗。尽管物理媒体格式(如DVD和CD)多年来一直受到许多不同DRM方法的影响,但数字版权越来越集中于通过互联网分发的知识产权。

万维网是由唯一编码的数据互连的数字内容的社区空间,其在二十世纪的各种迭代中被概念化。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马赛克浏览器的推出,互联网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主流文化的一部分。这种激增促使万维网联盟(或W3C,1994年在麻省理工学院成立)迫使立法者制定一个协议指南来帮助培养和管理数字商务。

该文件由克林顿政府提交,于1997年7月1日以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的形式出现。大纲基本上阐述了政府在规范数字商务及其更广泛的全球背景中应发挥的作用。它强调需要限制政府对互联网及其蓬勃发展的经济进程的干预,同时解决其全球规模和影响,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领域。

它涉及与电子支付、版权、专利、商标、域名、金融问题和技术问题、标准化和隐私有关的法律问题。它指示美国商务部监督互联网业务的增长。虽然它最初强调私营部门在这一扩张中的重要作用,但后来它转向强调政府对与互联网公司的联合项目协议的监督。指定名称和号码(ICANN)。

数字版权可以管理吗?

正如版权总会有批评者一样,数字版权管理也有许多反对者。像copyleft和其他质疑知识产权法的组织一样,反DRM的组织和实体已经被证明是非常有组织的反对派。哲学范围从完全拒绝数字版权的概念到与DRM的一些重叠,但是有规定。劳伦斯莱西格(Lawrence lessig)是一名备受瞩目的律师,曾在2016年短暂成为民主党提名的候选人,他一直是数字权利方面的著名评论家和评论员。

Lessig于2001年成立了知识共享组织,以应对数字信息时代的媒体爆炸。

对于每一个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反对或解决DRM问题的组织或机构来说,可能有数百万的盗版者只是试图摧毁它。像任何DRM作品或协议一样,数字盗版是新数字媒体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看似保护企业和出版商知识产权或金钱利益的新工具或新政策,最终都会遭遇新的盗版手段。事实上,一些出版商已经完全放弃了数字版权管理——认为这实际上伤害了付费用户,而不是帮助弥补损失。

尽管如此,实现数字权利管理技术的创新手段继续发展,以便在无处不在的连接的新时代保护数字知识产权。思科提供基于云的解决方案,集中管理各种扩展的DRM方案,用于解决物联网数字生态系统中与内容分发相关的许多漏洞。大多数企业和公司都没有放弃让盗版者陷入困境的斗争。结论

数字版权管理试图通过将技术与其他技术相结合,在数字内容的新时代保留上个世纪的经济模式,从而在用户和内容许可方之间形成不断升级的虚拟战争。但是要让数字信息不可复制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的易传播性是它的基本特性之一。

如果对DRM的投入开始超过收益,那么“数字权利”的概念将逐渐被重新定义,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可能会发展起来,这将改变原创内容和知识产权在我们文化中的作用。

标签:数字版权管理